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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單縣中波轉播臺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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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單縣佳和城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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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單縣家政學院周邊片區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公司資訊
1前言
單縣S180801F地塊位于單縣創新路東側,單縣稅務局南側,東外環路西側,老定碭路北側,占地面積約29874m(2約合44.811畝),中心坐標為北緯34°45"30.5598",東經116°7"26.9862",該地塊2006年以前為一般農田;2006年初由凱普森藥業建廠;2007年被青島康原藥業有限公司收購,因資金問題沒有投產,一直閑置;2013年被租用一個車間,用于破碎鋼鐵,2020年停產;2014年被租用一個車間,用于存放電動車零部件和組裝電動車,2020年停產;2021年拆遷。該地塊規劃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一類中的居住用地,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提出的“被污染地塊再次進行開發利用的,應進行環境評估和無害化治理”;根據《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地塊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2年11月26日),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企業原地塊采取出讓方式重新供地時,應當在土地出讓前完成地塊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工業企業原有地塊被收回用地后,采取劃撥方式重新供地的,應當在項目批準或核準前完成地塊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經地塊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屬于被污染地塊的,應當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并編制治理修復方案。未進行地塊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的,未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的,禁止進行土地流轉。
2.
根據檢測報告統計分析結果,對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本地塊土壤的篩選項目全部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要求。地下水的篩選項目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水標準。
3.不確定性分析
本次調查結果是基于地塊現有條件和現有評價標準而做出的專業判斷,未來該地塊由于地塊用地類型或評價標準等發生變化時,應對現有調查結論進行評估,必要時需重新開展地塊環境調查與評估。本次地塊環境調查過程中盡可能做到客觀、真實地反應地塊檢測指標分布情況,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未來施工過程中若發現異?,F象或超標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
4.建議
根據調查結果分析確認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從環保角度,對該地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提出如下建議:(1)地塊內在未來建設過程中應注意二次污染防治工作,避免在建設過程中對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2)在地塊未來開發建設過程中發現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質,建議進行單縣S180801F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96補充調查,并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不得隨意處置;(3)在開發或建筑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管理,妥善處理各種廢水和固體廢物。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備的安全環保方案,為施工或安全生產提供指導并要求現場人員遵照執行;(4)相關單位應對地塊加強監管,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廢水等現象。